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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月琴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改革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殡仪一条龙 殡葬服务殡葬丧葬 4008341834现答复如下:
一、2020年11月以来,县政府组建工作专班就如何推进丧葬陋习整治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赴乐清等地学习丧事简办先进做法。经过多方研讨和修改,于2021年4月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丧葬陋习整治工作的通告》,于5月2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丧葬陋习整治工作。《通告》中明确规定丧事办理要遵守“五禁止”“五不超”,特别是规定治丧时间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经乡镇(街道)同意后不超过5天;丧事活动期间不摆流水席,出殡日用餐不超过20桌;非亲人员不随礼(金)、不送礼(金),丧户不发放钱物。这几点内容相较于2018年12月发布的青政通〔2018〕12号《通告》有了较大调整,着力将软倡议转化为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刚性约束。为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榜样示范效应,我县专门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革除丧葬陋习的通知》,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和“村(居、社区)”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同时,还印发了《青田县深化丧葬陋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殡仪馆殡葬服务联系电话 4008341834明确分四个步骤推进整治工作,最终实现常态化管理,并进一步压实了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职责。这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为深化我县丧葬陋习整治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在宣传方面,我们通过宣传车、宣传册、倡议书、横幅、短视频、电视、报纸等媒介,在全县范围内线上线下全方位、多层次宣传丧葬陋习整治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系列规定等相关内容,精心策划各类专题报道、动态信息累计40余篇,人民网、民政部公益时报等报刊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肯定;面向全县市民发送提醒短信30万条;面向各村(居、社区)发放图文海报、宣传通告、资料汇编1.8万份。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系列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了丧葬陋习整治和文明节俭办丧的良好氛围。
二、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青山白化”巡查工作,巩固殡葬改革成果,遏制违规建坟行为,我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青山白化”巡查和违建坟墓整治的劳务服务。巡查队负责“青山白化”的日常巡查工作,对每个乡镇(街道)每周巡查不得少于1次,确保县域范围内全覆盖。巡查队需按要求配备巡查人员、巡查车辆及相关设备,巡查车辆需安装GPS定位系统;需按时完成每日巡查工作日志,将每天的巡查情况向相应的乡镇(街道)和县殡葬管理所报告。
三、我县于2003年8月推动建设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资金由村委会自筹为主,考虑到当时我县大部分行政村是“空壳村”,县财政按墓地覆盖人口数9元/人标准进行补助。截止2009年底,全县共建成218个乡村公益性墓地,县财政共补助资金347万元。由于建设资金不足,这一轮建成的218个乡村公益性墓地,较为简陋,配套设施少,使用率很低。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我县于2010年启动新一轮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在建设资金上,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墓地建设进行适当的补助,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从2010年到2021年初,全县新建和改扩建乡村公益性墓地187个,县财政共投入补助资金1800万元。2019年11月制定出台部门联合审批办法,规范了乡村公益性墓地审批程序。
四、省民政厅对经营性公墓建设控制严格,一般情况一个县只有一座经营性公墓。我县经营性公墓目前只有2002年经省厅批准的小口福寿园公墓。2022到2035年,省民政厅给我县一个经营性公墓建设指标。
五、在以后的工作中,民政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1、加大政策宣传,制止丧事大操大办。
2、社区(居委、村委)要把丧事从简操办纳入村规民约中,做好丧事办理的事前告知,事中监督工作。
3、加强与县综合执法局、宗教局、公安局等部门沟通协调。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丧事办理有关规定的,及时向纪检部门报告。
5、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村建设村级生态公墓。
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
联系人:邱岩彪
联系电话:0578-6501958
青田县民政局
2022年6月6日